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第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第二期)
项目编号:FNCG[2018]10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139125744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139125744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15905107299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华邦国际西厦B区5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8]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国土资源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第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简要说明
2、项目概况:阜宁县陈集镇权籍调查,约1.4万户(宗),预算280万元。
3、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12月,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外业测量任务。2019年5月,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建库、界址签章、调查表图打印,配合完成工作验收。
4、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审查);
(2)提供从2018年1月份-2018年6月份的任一月份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
(3)提供从2018年1月份-2018年6月份的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
2、供应商资格特殊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范围需包含不动产测绘(专业范围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如标明子项的必须同时包含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93288)。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8年9月26日8:30至2018年10月8日17:3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19日上午9:00 时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审计局大楼)二楼开标厅。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5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采购总金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 10月19日上午9:00 时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招标控制价:252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支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签订合同,乙方技术设计方案通过甲方评审且人员进场,以及完成前期数据分析汇总整理并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采购总金额的15%;
2、项目主体工作基本完成,数据整合建库汇交省厅后,甲方支付乙方支付合同采购总金额的40%;
3、本项目招标人鼓励中标人申报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中标人申报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据实结算总价的35%,并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申报或申报后未能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据实结算总价的30%,并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相关支付手续由乙方办理。(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采购人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人:周科长联系电话:13912574422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联系电话:15905107299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8]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国土资源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第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简要说明
2、项目概况:阜宁县陈集镇权籍调查,约1.4万户(宗),预算280万元。
3、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12月,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外业测量任务。2019年5月,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建库、界址签章、调查表图打印,配合完成工作验收。
4、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审查);
(2)提供从2018年1月份-2018年6月份的任一月份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
(3)提供从2018年1月份-2018年6月份的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
2、供应商资格特殊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范围需包含不动产测绘(专业范围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如标明子项的必须同时包含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93288)。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8年9月26日8:30至2018年10月8日17:3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19日上午9:00 时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审计局大楼)二楼开标厅。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5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采购总金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 10月19日上午9:00 时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招标控制价:252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支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签订合同,乙方技术设计方案通过甲方评审且人员进场,以及完成前期数据分析汇总整理并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采购总金额的15%;
2、项目主体工作基本完成,数据整合建库汇交省厅后,甲方支付乙方支付合同采购总金额的40%;
3、本项目招标人鼓励中标人申报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中标人申报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据实结算总价的35%,并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申报或申报后未能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据实结算总价的30%,并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相关支付手续由乙方办理。(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采购人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人:周科长联系电话:13912574422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联系电话:159051072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审查);(2)提供从2018年1月份-2018年6月份的任一月份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3)提供从2018年1月份-2018年6月份的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2、供应商资格特殊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范围需包含不动产测绘(专业范围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如标明子项的必须同时包含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21.231.107.4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审计局大楼)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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